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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魅力校园”书法、篆刻、绘画作品大赛的补充通知

    作者:  来源:美术学院 编辑:杨晨 浏览量: 日期:2018-04-03

    各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地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学习书画艺术的兴趣与审美水平,增强大学生的艺术素质,经bet36体育在线第27届科技文化艺术节暨第2届大学生技能大赛组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办“魅力校园”书法、篆刻、绘画作品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bet36体育在线第27届科技文化艺术节暨第2届大学生技能大赛组委会

    承办单位:美术学院、城乡规划与园林学院

    二、参赛对象:

    bet36体育在线全日制在校生

    三、活动内容:

    用艺术张扬个性、推动文化交流、促进学校发展。

    1、赛事安排:

    4月01日——4月15日,宣传创作阶段

    4月16日——4月18日,收集作品阶段

    4月19日——4月20日,整理评比阶段

    4月21日——4月22日,表彰展览阶段

    2、作品要求:

    (1)书法类作品分为硬笔书法、软笔书法,字体不限;篆刻类作品,规格不限;美术类作品分油画、色彩画、装饰画、国画、版画、漫画、工艺美术、雕塑、陶艺、剪纸等。

    (2)参赛的书法、篆刻、美术作品无需装裱,初选完成后自行装裱(装框)。软笔书法、篆刻、美术作品尺寸为55cm×55cm至190cm×190cm;硬笔书法规格为标准A4纸。

    (3)参赛作品必须贴上标签(样式附后),注明参赛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者所属学院及专业。

    (4)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创作,凡因剽窃、复制或抄袭引起的任何问题由本人负责。

    四、参赛要求:

    1、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作品,各学院组织优秀学生作品参赛,填写附件二。

    2、参赛作品内容原创、健康、积极向上。

    3、每张参赛作品须配简要文字说明(见附件一),包括作品名称,并注明参赛者真实姓名、学院、班级、联系方式。

    4、严禁抄袭。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参赛作品如发生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纠纷,责任由作者自负。

    5、书法、篆刻参赛作品收集后,于2018年4月18日前交到美术学院254办公室(艺术楼二楼东);参赛作品电子档压缩后统一发至邮箱1817094385@qq.com,联系人:魏锦 13083749281

    6、绘画纸质作品收集后,于2018年4月18日前交到城乡规划与园林学院团总支办公室(综合实验楼二楼东);参赛绘画作品电子档压缩后统一发至邮箱99182221@qq.com,联系人:赵学琴 15038900657

    五、奖项设置:

    经大赛组委会推选出专业教师组成评委团评选出获奖作品。大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从获奖作品中推选优秀作品参加河南省第十六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校园书法、篆刻、摄影、美术作品大赛。

     

                                                                       美术学院  城乡规划与园林学院

                                                                               2018年4月2日

    附件一:


    “魅力校园”书法、篆刻、绘画作品大赛

    作品名称


    院 系


    专 业


    班级名称


    参赛作者


    联系方式


     

    “魅力校园”书法、篆刻、绘画作品大赛

    作品名称


    院 系


    专 业


    班级名称


    参赛作者


    联系方式


     

    “魅力校园”书法、篆刻、绘画作品大赛

    作品名称


    院 系


    专 业


    班级名称


    参赛作者


    联系方式



    附件二:

    魅力校园书法、篆刻、绘画作品大赛

    报名汇总表

    序号

    作品名称

    班级名称

    作者姓名

    联系方式

    获奖等级























































































































































     

    注:本表由院系负责人统一汇总后连同作品送往大赛相关负责人处。